
一、馬紹爾簡介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為一個獨立民主國家,位于印度尼西亞和夏威夷之間,在西太平洋群島的最東部。馬紹爾群島擁有七十五萬平方英里的熱帶太平洋海域,由兩個互相平行、長達八百英里及相隔一百二十四英里的珊瑚礁及火山島群,包含二十九個環狀珊瑚礁島和五個島嶼所組成。土地面積約為七十平方英里。人口約六萬,主要是馬紹爾當地人、德國人、美國人和中國人。這些各異的文化融于一體形成了獨特的馬紹爾文化。首都在馬朱洛(Majuro)。
二、法律及稅務
和大多數的離岸公司法一樣,《馬紹爾群島商業公司法》包含保密性的規定。例如,公司可以發行不記名股票,并且沒有向注冊處、注冊代理或任何政府當局公開股東和董事或高級職員名字的要求。
雖然《馬紹爾群島商業公司法》是美國公司法的翻版,但是某些規定取自于英國公司法,比如任命董事和公司秘書的能力。此外,允許傳真歸檔,不要求公司必須有經領事館承認的公司文件。馬紹爾群島也允許公司遷冊進來或者遷冊出去。
若馬紹爾群島公司并非由原居民成立,則可合法免除一切稅項。馬紹爾群島公司可用于不同用途。目前,有很多享負盛名的香港船務公司亦運用馬紹爾群島公司以協助其業務的多元化發展。此外,馬紹爾群島公司亦可透過股票市場上市籌集資金。目前,市場上已經有十二家馬紹爾群島公司分別于紐約證券交易所和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上市。
三、公司注冊規定
與其他離岸公司注冊地區不同,馬紹爾群島公司注冊服務是由一家美國私人公司獲馬紹爾群島政府委任及授權全權管理一切注冊服務事宜。因此,馬紹爾群島公司注冊服務比其他離岸地區較有效率及富具彈性。英文公司名稱后可加上標準詞尾(如Ltd.、Corp.、Inc.等)。而中文公司名稱后就必須加上(有限公司)為詞尾。公司名稱必須以完整文字或其縮寫組成,以顯示其為一間公司。馬紹爾群島公司最少董事人數的規定為一人。股票形式可以是記名或不記名的,或兩者均可。標準股份數目為五百份無票面價值,或總值五萬美元的記名及/或不記名股票。
四、當地法律架構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于1979年簽署的憲法是美國和英國政府模式的混合體,其官方語言是英語。自從獨立以來,馬紹爾群島一直保持政治穩定。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保持著民主選舉議會制度。在議會制度下,總統是由立法局Nitijela從成員中選出。而總統會任命內閣成員六至八個。其法律體系是由當地的法院組成,法官由內閣任命。各地當地法院進行初審,而傳統權力法院負責不動產事務,高級法院則管轄海事。所有案例均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五、美高企業服務
我司可按客戶自選指定的名稱成立注冊公司,更可預先知會客戶所選的名稱是否適用。所有注冊公司均備妥整套公司資料包,包括公司注冊證明書、股份證書、公司細則與附例、公司鋼印、公司印章等。此外,我司亦可協助客戶領取公司延續證書、注冊代理人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注冊馬紹爾公司費用包含工商費、工本費、地址費、服務費、年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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